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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級畢業門檻

學生核心能力之畢業門檻暨輔導實施作業要點

104.11.26  104學年度第1學期校課程委員會通過

一、亞洲大學護理學系(以下簡稱本學系)依據「亞洲大學學生基本素養/核心能力暨其檢定辦法」第十條規定,
       特訂定本學系「學生核心能力之畢業門檻暨輔導實施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學系之學生畢業時應具備以下八種專業核心能力:
(一) 護理專業實證知識與技能:執行個案照護所需的護理實證知識與技能,以及基礎生物醫學知識。
(二) 團隊合作的能力:能適當表達想法、接納他人意見並有效回應,且能與他人或團隊合作朝向所訂目標一起努力。
(三) 克盡職責的能力:能忠於職守,並符合護理專業準則,有效率且主動做好職務與應盡的責任。
(四) 倫理思辨的能力:一種人際互動的規範,尊重生命與他人的價值觀,提供訊息與思辨,保護隱私,以達個案最大利益的照護。
(五) 人文藝術關懷的能力:是一種為人處世的基本態度,涵括科學、藝術和道德精神,透過人際互動,表達對人類生存意義和價值的尊重與接納,提供個別性的照護。
(六) 批判思考及解決問題的能力:經由內省的過程,理性的去檢視個人的信念及行動等,能對服務對象之現存或潛在的問題,做出適切的回應。
(七) 創新的能力:於創新思考過程中,運用現有知識,將聯想的元素改變、轉換或重新組合,以符合服務對象之照護需求。
(八) 自我成長的能力:主動持續不斷地透過多元管道激發自我潛能,促進個人及專業成長。

三、本學系學生畢業時須達成系核心能力對應之畢業門檻;並接受各指標對應之補救/輔導措施。

四、未達畢業門檻者,應依系核心能力對應之補救措施予以輔導。

五、本要點經系、院、校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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