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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級畢業門檻
學生核心能力之畢業門檻暨輔導實施作業要點
104.11.26 104學年度第1學期校課程委員會通過
106.03.27 105學年度第2學期系課程規劃委員會修正通過
115.06.23 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8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亞洲大學護理學系(以下簡稱本學系)依據「亞洲大學學生基本素養/核心能力暨其檢定辦法」第十條規定,
特訂定本學系「學生核心能力之畢業門檻暨輔導實施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學系之學生畢業時應具備以下八種專業核心能力:
| 護理專業實證知識與技能: | 執行個案照護所需的護理實證知識與技能,以及基礎生物醫學知識。 |
| 團隊合作的能力: | 能適當表達想法、接納他人意見並有效回應,且能與他人或團隊合作朝向所訂目標一起努力。 |
| 克盡職責的能力: | 能忠於職守,並符合護理專業準則,有效率且主動做好職務與應盡的責任。 |
| 倫理思辨的能力: | 一種人際互動的規範,尊重生命與他人的價值觀,提供訊息與思辨,保護隱私,以達個案最大利益的照護。 |
| 人文藝術關懷的能力: | 是一種為人處世的基本態度,涵括科學、藝術和道德精神,透過人際互動,表達對人類生存意義和價值的尊重與接納,提供個別性的照護。 |
| 批判思考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 經由內省的過程,理性的去檢視個人的信念及行動等,能對服務對象之現存或潛在的問題,做出適切的回應。 |
| 創新的能力: | 於創新思考過程中,運用現有知識,將聯想的元素改變、轉換或重新組合,以符合服務對象之照護需求。 |
| 自我成長的能力: | 主動持續不斷地透過多元管道激發自我潛能,促進個人及專業成長。 |
| 跨文化照護能力: | 關懷照護時,加強對文化的自我覺醒及文化敏感度,瞭解服務對象的文化差異,提供「全人」的照護。 |
| 跨專業照護能力: | 與不同健康專業背景的醫療工作人員/病人/家屬/照顧者共同合作,提供適切的照護。 |
三、本學系學生畢業時須達成系核心能力對應之畢業門檻;並接受各指標對應之補救/輔導措施。
四、未達畢業門檻者,應依系核心能力對應之補救措施予以輔導。
五、本要點經系、院、校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