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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級畢業門檻
一、基本條件
1.修畢各系「課程規劃表」所訂之學分。
2.通識課程30學分,含:
(1)語文類-中文類4學分、英文類8學分、程式類(4學分)
(2)通識核心課程8學分。其中:健康與生活、歷史與文化、法律類、藝術類等各為2學分。
(2)通識核心課程8學分。其中:健康與生活、歷史與文化、法律類、藝術類等各為2學分。
(3)通識博雅課程-四類8學分。其中人文類-1、社會類-2、自然類-3及生活應用類-4,各2學分。(適用於113 學年度大學部四學年課程規劃者)。(112學年度(含)之前,自然類-3得免修,共計6學分即可)
3.通識講座8場次-按健康、關懷、創新、卓越等四力各2場。
4.永續發展與實踐(一)、(二)。
5.體育(一)(二)(三)(四)。
二、校級畢業門檻
1.資訊力-通過資訊能力檢定或大四下修習「資訊與應用」課程。(相關檢測標準請洽資訊電機學院)
2.中文力-通過中文能力檢測或大四下修習「大四生中文能力測驗輔導班」。(相關檢測標準請洽通識教育中心)
3.英文力-多益500或於大三下、四上修習校內「進修英語」。(其他相關英文檢測標準請洽語文教學研究發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