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護理應屆畢業生推甄(收件至113年03月04日)

  • 2024-01-23
  • 塗康平
主   旨:本院為業務需要,請 貴學院(校)推薦本(113)年護理系應屆畢業生至本院服務,請查照惠復。

說   明:
 一、推薦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者。
  (二)學科78分以上及實習成績80分以上,操行甲等,身心健康,無慢性疾病,對於醫學中心工作有興趣學習者。
  (三)推甄學生以大(專)學護理(科)系(含五專、二技、四技、學士班、學士後護理、護理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均可
    。
 二、進用方式:
  (一)經學校推甄,參加甄試後擇優通知體檢,體檢合格者,視缺額依序通知進用。
  (二)到職時具護理證書者,以「契約護理」職稱進用;未具護理證書者,以「契約實習護理」進用。
 三、推薦學生經本院甄試錄取後,預計於113年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等梯次報到。詳細報到日期及相關手續資料,由本院另行通知辦理。
 四、請各學院(校)勿同壹名學生重複推甄多處醫療機構,以免影響其他同學權益及本院進用之困擾。
 五、推薦學生請依附件表格列冊,於113年3月18日前以WORD電子檔回傳;另推甄面試表及推薦函於面試當日由學生自行攜帶繳交。
 六、請 貴學校來電查詢本年度推薦名額,連絡人:吳雅萍護理師(ypwu2@vghtpe.gov.tw),電話02-28712121轉86272。


※針對以上訊息,如有意願者,請於113年03月04日(一)前,檢送「歷年成績單」至系辦公室,以利辦理後續推薦作業。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學系洪慧容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