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徵才訊息(申請至114年4月14號)

  • 2025-04-02
  • 朋均
 

主   旨:本院為業務需要,請貴學院(校)推薦本(113年護理系學士後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暨114年護理系應屆畢
      業生至本院服務,請查照惠復。

說   明:
 一、推薦條件: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者。
  ()學科78分以上及實習成績80分以上,操行甲等,身心健康,無慢性疾病,對於醫學中心工作有興趣學習者。
  ()推甄學生以大()學護理()系(含五專、二技、四技、學士班、學士後護理、護理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均可
    。
 二、進用方式:
  ()經學校推甄,參加甄試後擇優通知體檢,體檢合格者,視缺額依序通知進用。
  ()到職時具護理證書者,以「契約護理」職稱進用;未具護理證書者,以「契約實習護理」進用。
 三、推薦學生經本院甄試錄取後,預計於1143~12月等梯次報到。詳細報到日期及相關手續資料,由本院另行通
   知辦理。
 四、請各學院(校)勿同壹名學生重複推甄多處醫療機構,以免影響其他同學權益及本院進用之困擾。
   五、連絡人:吳雅萍護理師
(ypwu2@vghtpe.gov.tw),電話02-2871212186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