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103學年度暑修停修申請

  • 2015-07-14

★申請期限:

第一期暑修:自104年07月20日上午10:00起至104年07月24日下午5:00止。

第二期暑修:自104年08月24日上午10:00起至104年08月28日下午5:00止。

★辦理流程:

1.下載並填寫「停修科目申請表」。

2.期限內繳交至「教務處課務組」。

★停修課程重要規定如下:

1.科目停修後,其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已繳交者不予退費,未繳交者仍應補繳。

2.申請停修之同學務必於申請隔日下午3點後至「學生資訊系統」查詢個人課表,確認停修申請是否已獲准,即停修科目不再出現於個人課表中,表示停修通過,停修獲准前,仍需上課。

3.若對停修申請有疑問,請於當期暑修結束前洽教務處課務組(分機:3110、3111、3114、3120、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