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資訊】臺北榮民總醫院應屆畢業生推薦甄試作業

  • 2018-03-14
  • RulingDigital

一、推薦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者。
  (二)學科及實習成績在75分以上,操行甲等,身心健康,無慢性疾病,對於醫學中心工作有興趣學習者。
  (三)推甄學生以大學制護理系(含護理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優先(不含在職進修班及在職專班應屆畢業生)。
二、進用方式:
  (一)經學校推甄,參加甄試後擇優通知體檢,體檢合格者,視缺額依序通知進用。
  (二)到職時具護理證書者,以「契約護理」職稱進用;未具護理證書者,以「契約實習護理」進用。
三、推薦學生經本院甄試錄取後,預計於107年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等梯次報到。詳細報到日期及相關手續資料,由本院另行通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