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獎學金額:博士班:每名新台幣十八萬元。
碩士班:每名新台幣十三萬五千元。
三、獎助條件: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青年具備下列條件者,得申請獎助。
1. 確實需要本筆獎學金支付學費,以協助完成學術研究者。
2. 在學成績優良,年齡35歲以下。
3. 設籍在各扶輪地區或就學地區。(※冠名獎學金則不受戶籍地區、國籍、就學地之限制)
4. 非扶輪社員之子女。(※包含名譽社友及扶青社員之三等親以內)
5. 非在職進修者為原則。(※凡持有公家機關或企業等單位之薪資所得者不予獎助。跟隨教授從事研究計畫,或擔任助教等之所得者,不在此限)
6. 承諾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
7. 外籍學生使用【冠名獎學金】或各地區當年度的【統一捐款】獎勵。
四、護理學系學生申請日期:
- 即日起至2022年8月23日止(以郵戳為憑),填妥申請書二份連同相關證明文件親送學系辦公室,或掛號郵寄至「41354臺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護理學系辦公室(碩士班)收」。
五、學生申請必備文件:(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1)申請書 | 2份 | |
(2)申請人資歷表 及 家庭狀況調查表 | 各1份 | |
(3)在學證明文件 及 最近一年(全年)成績單 | 各1份 | ※新入學碩一生採大學四年成績單 |
(4)戶口名簿影印本(或在就學地區設籍一年以上之證明) | 1份 | |
(5)上年度個人或家長所得稅申報書影本 | 1份 | |
(6)自傳(A4直式橫書) 及 「對扶輪之認識」文 各一篇 | 各1份 | ※格式字數不限,請自行立檔書寫 |
(7)指導教授簽署之研究計劃 及 系所長簽署之推薦書 | 各1份 | ※研究計畫請自行立檔書寫,並取得指導教授簽署 |
(8)扶輪社推薦書 | 1份 | |
(9)本筆獎學金運用計劃書 | 1份 | |
(10)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承諾書 | 1份 | |
(11)二吋大頭照(申請書2張、資歷表各貼一張,另附一張) | 4張 | ※每張照片(務必清晰)背後請填註學校、姓名 |
※外籍在台就讀研究生請使用【英文申請書】22-23Taiwan Rotary Acadermic Scholarships form |
(除了基金會提供之制式表格外,如自傳、對扶輪之認識、研究計畫等需自行立檔書寫。)
六、評審及公告:(參見中華扶輪獎學金評審流程)
- 初 審:由各扶輪社成立初審委員會,審核申請必備文件及家庭訪問。
- 複 審:由各地區總監辦事處成立複審委員會,就專業及人品等面試複審。
- 決 審:由基金會召開董監事會議審定得獎人名單並公告之。
七、獎學金之給付:每年元月至六月(參見中華扶輪獎學金受獎學生須知)
- 一月份:於本基金會所舉辦之中華扶輪獎學金頒獎典禮中統一頒發。
- 二月份:於獎學生聯誼會迎新活動中頒發。
- 三、四月份逢地區年會時:分寄至各地區總監辦事處,由各地區總監於年會中頒發(冠名獎學金得由冠名捐款人頒發)。
- 餘均按月寄至各「照顧扶輪社」於例會中頒發。
- 博士班:一月至六月,每月獎學金額三萬元;
碩士班:一月至三月,每個月獎學金額二萬五千元,四月至六月,每個月獎學金額二萬元。
- 違反給獎之任一規定者。
- 未親至照顧社出席例會,經照顧社通知仍未到者。
- 素行不良,受校方記過等處分者。
- 有任何妨害扶輪名譽之言行者。
- 領獎期間已休學或畢業及連絡不到者。
- 無故不參加受獎學生聯誼會者(受獎學生有義務參加受獎學生聯誼會)。
- 不幸亡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