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符合下列資格且有意願的學生於9月5日之前至系辦辦理。
一、獎助對象: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碩士班及博士班之學生。
二、獎學金額:博士班:每名新台幣十八萬元。
碩士班:每名新台幣十三萬五千萬元。
三、獎助條件: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青年具備下列條件者,得申請獎助。
1. 確實需要本筆獎學金以協助完成學術研究及支付學費者。
2. 在校成績優良,年齡35歲以下為原則。(冠名獎學金則不受年齡限制)
3. 設籍在各扶輪地區或就學地區者。(冠名獎學金則不受戶籍地區、國籍、就學地之限制)
4. 非扶輪社員(包括名譽社友)之子女者。
5. 非在職進修者為原則。
6. 出具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承諾書者。
7. 具有學術方面特殊才能或貢獻,並於畢業後有志回饋扶輪者。
8. 申請學生必須經由各地區扶輪社推薦。(※利用各地區扶輪社電話或各扶輪地區網站之分區各社資料向各扶輪社詢問推薦意願)
9. 每一扶輪社以推薦一名學生為原則。
但在2019年8月1日起至11月30日前捐款(含認捐承諾)每超過新台幣 20 萬元得再增加優先推薦博士班學生一名,
每超過新台幣15萬元得增加優先推薦碩士班學生一名,捐款愈多,優先推薦名額愈多。
冠名獎學金捐獻比照上述規定。(※各扶輪社及社友請參閱捐款辦法說明、推薦獎學生之原則)
10. 外籍學生使用社友【冠名捐款】或各地區【統一捐款】獎勵。
四、學生申請日期:
申請人(研究生)於2019年8月16日起至9月30日止,填妥申請書二份連同有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或就學地區扶輪社提出申請。
請先撥打各扶輪社電話詢問推薦意願,如發現重覆申請者,即刻取消其資格。
五、扶輪社推薦日期及報名地點:
各扶輪社於2019年10月31日前經各扶輪社內初審後出具推薦公函,以掛號郵寄至各地區總監辦事處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六、學生申請必備文件:(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1)申請書 2份
(2)申請人資歷表及家庭狀況調查表 各1份
(3)在學證明文件及最近一年(全年)成績單 各1份 ※新入學碩一生採大學最後一全年成績單
(4)戶口名簿影印本(或在就學地區設籍一年以上之證明) 1份
(5)上年度個人或家長所得稅申報書影本 1份
(6)自傳(A4直式橫書)及 「對扶輪之認識」文 各一篇 各1份 ※格式字數不限,請自行立檔書寫
(7)指導教授簽署之研究計劃 及 系所長簽署之推薦書 各1份 ※研究計畫請自行立檔書寫,並取得指導教授簽署
(8)扶輪社推薦書 1份
(9)本筆獎學金運用計劃書 1份
(10)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承諾書 1份
(11)二吋大頭照(申請書2張、資歷表各貼一張,另附一張) 4張 ※每張照片(務必清晰)背後請填註學校、姓名
七、評審及公告:(參見中華扶輪獎學金評審流程)
初 審:由各扶輪社成立初審委員會,審核申請必備文件及家庭訪問。
複 審:由各地區總監辦事處成立複審委員會,就專業及人品等面試複審。
決 審:由基金會召開董監事會議審定得獎人名單並公告之。
八、獎學金給付:(參見中華扶輪獎學金受獎學生須知)
元月份:於本基金會所舉辦之中華扶輪獎學金頒獎典禮中統一頒發。(2019-2020年頒獎典禮預定於2020年2月8日舉辦)
二月份:於獎學生聯誼會迎新活動中頒發。
各地區年會舉辦月:分寄至各地區總監辦事處,由各地區總監於年會中頒發(冠名獎學金得由冠名捐款人頒發)。
餘均按月寄至各「照顧扶輪社」於例會中頒發。
受獎學生在領取獎學金期間內,必須與指定頒發之扶輪社保持連絡,出席例會。
四月底前提交約800字左右之「得獎感言」、以及不限字數之「研究進度報告(或研究之心得)」各一份,email給本基金會及所屬照顧社。
九、其他:受獎學生領獎期間,若有下列情形,即取消其受獎資格:
違反給獎之任一規定者。
未親至照顧社出席例會,經照顧社通知仍未到者。
素行不良,受校方記過等處分者。
有任何妨害扶輪名譽之言行者。
休學或一個月以上無音訊而連絡不到者。
無故不參加受獎學生聯誼會者(受獎學生有義務參加受獎學生聯誼會)。
不幸亡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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