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敬請貴學院(校)推薦當年度護理系(科)應屆畢業生至本院服 |
說 明:二十九、推薦條件 15.專科(含)以上畢,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16.畢業成績-操行成績80分、實習成績80分及學業成績70 三十、進用方式 29.若未具護理證書者,以「實習護士」進用。 30.經學校推薦,參加甄試通過後即安排報到日期。 31.報到日期及相關手續由護理部通知辦理。 32.推薦學生名冊請於114年6月15日前函送本院護理部,懇 三十一、 三十二、隨函附上推薦學生名冊(附件1)、徵才文宣(附件2)及 理師證書學生至本院實習最後一哩方案(附件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