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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時須達成系核心能力對應之畢業門檻
本學系學生畢業時須達成系核心能力對應之畢業門檻
系核心能力 | 畢業門檻 | 補救/輔導措施 |
護理專業實證知識與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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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會考總平均未達 60 分,將由導師輔導,於一個月後進行補考;四下第二次會考成績仍不及格者,須參加系上辦理之考照輔導班。 1-2 由授課教師輔導學生撰寫實務/學術專題報告。 1-3由導師、曼陀師及實習指導老師輔導學生選課及順利通過實習課程要求。 1-4 未通過者由實習指導老師加強輔導並補考。 |
團隊合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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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由授課教師輔導學生撰寫實務/學術專題報告。 |
倫理思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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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由授課老師協助學生完成討論。 1-2透過學系宣導及班導師鼓勵學生參加。 |
批判思考及解決問題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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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2 由授課教師說明課程內所含括之服務學習活動及PBL,並協助學生依課程設計逐步完成。 |
人文藝術關懷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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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由曼陀師輔導學生選修人文藝術關懷相關課程。 1-2由授課老師輔導學生完成教學活動。 1-3透過學系宣導及班導師鼓勵學生參加。 |
克盡職責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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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由班導師及實習指導老師輔導學生完成考選部所訂之實習時數。 |
自我成長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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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系辦定期公告取得醫護相關證照之訓練課程,學系宣導及班導師鼓勵學生參加。 1-2由班導師協助圖書資源搜尋課程之參與,並由授課老師鼓勵學生自主學習。 1-3透過學系宣導及班導師鼓勵學生參加。 |
創新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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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由授課老師輔導學生完成教學活動。 1-2透過學系宣導及班導師鼓勵學生參加。 |